养猪业盈利与让利 合作社踩着跷跷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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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自2007年《农民专业合作社法》颁布以来,合作社在国内引发一波波热潮,被各级政府部门高度赞赏。据农业部统计,截止2011年三季度末,我国已拥有合作社48.43万家,参与农户达到3870万户。

  各地积极性不可谓不高。不过,有观察者指出,受制于种种因素,真正成功且得到社员广泛拥戴的合作社并不多,而兑现分红的合作社更是少之又少。合作社难做的原因众所周知,例如,缺乏强有力的带头人,负责人利益与社员利益不一致等等。

  对养猪业的合作社来说,最大的挑战还在于其产品的特殊性。生猪是活体动物,面临的疾病风险远比种植产品大,农户如果使用统一的饲料和兽药,万一发生疫情或变故,很容易与合作社产生说不清道不明的纠葛,这让很多政府指定的合作社负责人产生畏惧感。

  此外,由于生猪养殖必须圈养,而土地难找,很难把中小专业户们的生猪统一管理,无法在生产环节实现规模化,因此合作社难以控制各家各户的成本。而销售时,洋三元生猪没有固定的季节性,难以统一时间销售,更难以打造品牌,当猪价暴涨暴跌的时候,各家各户依然是独自面对市场风险。

  因为上述几个原因,部分养猪合作社从大张旗鼓变为偃旗息鼓。

  当然,这绝非证明生猪业无法搞合作社。在养猪业向规模化和高成本过渡的若干年中,散户必然被淘汰,而中小专业户有联合的必要。相对于大户,中小专业户更渴望得到外界的信息、资金、技术、产品服务,如果合作社能够提供相应服务,其凝聚力自然不差。

  从经营策略考虑,养猪合作社为可持续发展,最少要实现两点。其一,盈利。只有经营盈利,才能提高负责人乃至核心社员的积极性,合作社也才能维持下去。其二,让利。合作社兑现了让利的承诺,才能充分吸引社员。

  正如人们所期望的,合作社的主要目的不是为了自身赚钱,而是替养殖户社员赚钱或者省钱。在经销商竞争已经十分激烈的今天,这是合作社肩负众望杀出重围的唯一价值。否则,它就与经销商无异。

  简而言之,要成就一个众口交誉的养猪合作社,考验参与者的智慧与能力,也考验参与者的胸怀和境界。既盈利又让利,说起来容易,做起来难。合作社需踩在跷跷板的平衡点才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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